标段编号:NJSY
******-02JL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16: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总监理工程师”评分项原文为:“1、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在此基础上,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2、担任过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码头配套陆域(堆场)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的,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
现修改为:“1、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在此基础上,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码头配套陆域(堆场)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的,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项原文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从第二个企业业绩起算,每增加一个已完5万吨级及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监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
现修改为:“……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从第二个企业业绩起算,每增加一个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已完5万吨级及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监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
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等时间相应延后,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 09:3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
|
|
|
|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025-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