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G4216线宁攀段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ZCB1-17/18项目经理部
17-2弃土场搬迁工程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四川 省 攀枝花 市 盐边 县境内,里程起于 K400 896 ,止于 K416 415 ,全线划分为 1 个招选劳务段(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各包件为暂定,具体工程概况如下:
本次17-2弃土场搬迁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境内,主要工程量为项目计划由17-2号弃土场为起点,经省道310,途径李家沟-红格村-红格宾馆-红格温泉酒店-红山国际至18-7号弃土场,距离15km的搬迁工程,原弃土场搬移后重新修建排洪渠。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见1.3) 全部施工内容。
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天) | 备注 |
1 | 17-2弃土场搬迁 | K402 000 | 项目计划由17-2号弃土场为起点,经省道310,途径李家沟-红格村-红格宾馆-红格温泉酒店-红山国际至18-7号弃土场,距离15km的搬迁工程,原弃土场搬移后重新修建排洪渠 | 9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劳务合作内容: 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
2. 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的17-2弃土场搬迁工程包件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等级,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在 5 年内,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 2 个,且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录入四川路桥工程施工协作方资源库,且投标人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在四川路桥范围内,协作方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累计数量最大限制要求:
投标人在四川路桥范围内同时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个数(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信用评价为AA级的不超过4个,A级的不超过3个,B级的不超过2个。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12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18 时, 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红格村宁攀高速ZCB1-17/18项目经理部 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G4216线宁攀段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ZCB1-17/18项目经理部;
******银行及账号:******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046
投标人需备注:ZCB1-17分部17-2弃土场搬迁招标文件费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 14 时,递交地点:
17-2弃土场搬迁工程所属包件:******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5 年 1 月4 日 9 时)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予以答复。电子信箱:******。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G4216线宁攀段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ZCB1-17/18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红格村G4216线宁攀段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ZCB1-17/18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
传 真: /
2024 年 12 月 22 日
报名网址:
******/html/tender/zhaobiaobaoming.html?billid=b24c257804ce-af17-b046-9d45-9f475863